区人民政府:
按照2023年监督工作安排,区人大常委会成立调研组,深入区内部分乡镇、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通过走访、座谈、实地查看等方式,对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了《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调研报告》。2023年4月27日,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调研报告》。
审议认为,2022年,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朝天生态资源禀赋优势,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总体要求,不断推动产业转型绿色发展、乡村振兴环境改善、城市品质提档升级,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状况良好,环境保护目标完成取得新成效,继续保持了“天蓝、水碧、土净”的良好生态环境。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落实。
一、“三大攻坚战”任务仍然艰巨。在大气环境方面,一是随着PM2.5浓度持续下降,臭氧成为我区首要污染因子,臭氧污染防治技术要求高、防治难度大;二是长期困扰农村秸秆回收利用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秸秆回收利用率不高;三是个别项目降尘防尘措施不到位;四是受极端天气和输入性沙尘影响,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提升面临诸多挑战。在水环境方面,受高温少雨自然因素影响,区内河网水质流动性不足,加之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纳处理不彻底,城镇雨污管网设施建设滞后等原因,导致全区地表水功能达标率距100%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土壤环境方面,农膜残留现象、农村面源污染问题仍未得到有效根除,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成本较高。
二、环保基础设施还不完善,环保配套产业发展后劲不足。目前我区没有建筑垃圾堆放处理场所,部分偏远农村缺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备,个别乡镇场镇污水处理站建成后仍处于调试阶段,一直未投入运行,污水管网建设与城镇化发展需求不同步。在环保配套产业发展上,资源转化、回收利用效率不高。据统计,2022年我区秸秆产出总量达12万余吨,可收储总量达10.8万余吨,饲料化利用仅1.5万余吨,资源转化利用率较低;餐厨垃圾年出量2万余吨,回收利用0.8万余吨,回收利用率40%。截至目前,区内从事秸秆回收利用的企业仅3家,从事餐厨垃圾分类回收利用企业仅2家。
三、环境管理还有薄弱环节,潜在风险仍然存在。随着道路交通逐渐改善、乡村旅游的不断开发,自驾露营旅游的游客日益增多,露营、野炊的目的地附近未设置相关垃圾收集设施,易形成环境污染。在环境监督管理方面,区级主管部门在专业领域的监管比较到位,但在属地管理方面,因基层人员的专业知识缺乏,管理方式方法单一,不能很好履行属地管理职能。
审议认为,2022年,生态环境保持了向好的势头,但与实现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目标要求相比尚有差距,生态立区工作仍然任重道远。为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如下工作建议:
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要坚持底线思维。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区委执政兴区“1234”总体思路,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理念,筑牢“三条红线”,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路子。要严格落实责任。按照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生态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各乡镇、区级相关部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坚决把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将环境质量持续变好作为环保工作责任底线,克服厌战、厌倦情绪,持续保持打好“三大攻坚战”的高昂斗志。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正确处理好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环境保护、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要继续加大对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针对农村现状,应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引导辖区群众自觉参与环保、投身环保、支持环保,不断提高环保意识。
二、锚定目标精准施策、协调推进。一要进一步完善机构、明确职责。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把环保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坚守生态红线和保护底线,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和治理目标,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机制,充实完善区、乡镇、村(社区)及特殊功能区域的“3+1”环境监管网格体系,配强专职网格员队伍,进一步完善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体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工作原则,严格落实环保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夯实区级相关部门环保工作职责,为环境保护奠定坚实基础。二要继续加大问题整改力度,尤其要对中央、省、市督察以及自查发现尚未整改完的问题和调查中反馈当前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区级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精心谋划,找准着力点,千方百计全力整改落实。三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进一步完善部门协同配合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高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
三、统筹安排、用好政策。要用好“广元北部新城”和“城市会客厅”两个定位,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利用好“长江经济带”规划,争取中央、省级层面政策支持。要及时跟进中央关于做好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部署及政策措施,对争取到位的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要将拼经济促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各种措施政策宣传到位、兑现到位,鼓励支持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私营业主等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多渠道解决环保投入不足的问题。
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抓好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工作,并于三个月后将情况报告送区人大常委会城环资工委征求意见后,以正式文件报区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