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30日,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
审议认为,2020年,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依法履行职能,狠抓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切实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管执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营造了我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同时,审议指出,虽然我区在安全生产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安全生产宣传还不够深入。二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还有差距。三是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还不够完善。四是安全生产保障还需加强。针对上述问题,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如下建议:
一、持续加大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安全生产事关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和社会稳定大局,要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力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宣传思想工作的总体布局,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媒介,通过更多方式深入广泛传播安全文化,在全社会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
二、全面提升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企业负责人的安全责任意识培养,增强企业负责人的安全主体意识,强化企业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加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增强服务意识,创新安全监管手段。加强对企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做到持证上岗,规范操作。加强公众对《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知识的知晓率,不断增强群众安全意识,提升风险辨识防范能力和避险逃生能力。
三、全面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加强重点部位、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行业的安全工作,责任到岗、责任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良性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健全安全监管机构和网络,提升依法管理、规范管理、科学管理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依法对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突出问题导向,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精准实施“检查—整改—复查”的三段式督查,落实源头监管和治理。持续抓好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保障。一方面要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保障力度,加大执法人员业务技能培训,提升执法水平;加大执法车辆、记录仪、安全监测设备等执法设备的配置,提高执法保障。另一方面,加强执法人才招引、骨干培养,配齐配强乡镇基层安监执法人员和装备,提升监管手段和监督考核。
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抓好审议意见的办理工作,并于 三个月后将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送区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征求意见后,以正式文件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区七届人大常委会会议将专题听取和表决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广元市朝天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