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30日,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关于朝天区2021年上半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朝天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审议认为,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政府债务问题,规范债务管理,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对债务风险的管控,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完善,部门协调配合的监管模式初步形成。同时,审议指出,虽然我区在政府性债务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偿债任务较重,偿债能力不足。二是融资需求较大,资金需求与供给的矛盾凸现。针对上述问题,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如下建议:
一、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从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高度,从提高政府行政能力和水平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正确处理发展速度与财力可能、债务规模与偿债能力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强化政府信用观念,坚持依法筹措建设资金,完善监督约束机制,将政府债务管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二、强化政府债务风险防范意识。债务风险由全区各级各部门共同承担。坚持开源节流,努力做大财政收入蛋糕,进一步提升财力规模,压减各种不必要的开支,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积极争取各类专项资金,做好争资立项工作,支持我区经济社会民生建设,切实缓解财政支出压力。针对地方抢险救灾、水利基本建设、公益性项目等实际资金需求,积极向上争取更多的置换债券指标,以降低利息负担,拉长还债期限,从而降低融资成本,减轻还债压力。聚焦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大产业平台项目、重大民生项目,充分发挥债券资金对我区经济社会民生的强大支持作用。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共同扶持平台公司健康快速发展。
三、健全管理体系,加强债务监管。一是严格实行债务规模限额管理,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严格控制政府性负债建设行为,坚持量入为出,不列预算赤字,确保财政收支平衡。举借债务有偿还计划和稳定的偿还资金来源。根据建设需要和承受能力,在编制年度财政收支预算的同时,编制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务收支计划,明确政府负债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和偿还本息等计划。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债务管理制度。修订政府债务管理暂行办法,研究或有债务管理办法,制定出台操作性、针对性强的债务统计、债务公开、考核问责等配套管理制度,形成规范完整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体系。三是把地方政府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根据国务院要求,要将一般债务收支、专项债务收支分别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政府或有债务纳入预算监管范围,确需政府依法承担偿债责任的,偿债资金要纳入相应预算管理。四是完善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根据一般债务、专项债务、或有债务等情况,测算评估债务风险状况,对政府性债务的规模、结构和安全性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控制项目规模、压缩公用经费、处置存量资产、引入社会资本,多渠道筹集资金偿还债务,积极化解债务风险。五是进一步健全监督制度,强化透明管理。发挥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全面详细公开债务信息,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防风险。
四、认真落实地方债务化解举措。区政府要在严守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不超过三个10%的红线和隐性债务不增长、“三保”资金不断链、借新还息不发生的底线下,切实细化化债方案,落实偿债责任,明确偿债资金来源。要每年从预算资金、土地出让收益和国有资产处置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偿还债务本息,逐步降低举债规模。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债务,依法妥善处置或有债务,落实化解方案,分类别、分阶段、分缓急,逐步进行消化。通过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对接金融机构展期降息和有序转化债务,舒缓偿债峰值压力。探索新形势下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投资和运营。
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抓好审议意见的办理工作,并于三个月后将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送区人大财经委征求意见后,以正式文件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区七届人大常委会会议将专题听取和表决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广元市朝天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