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朝天人大网 朝天政府网 朝天政协网 朝天发布 书记信箱 朝天电视台 立法联系点 在线投稿      网络举报
要闻 部门 乡镇
图片 视频 发布
工业 农业 城镇
旅游 投资 商务
民生 管理 安全
政治 生态 网信
文学 书画 音乐
体育 摄影 拍客
思想 组织 作风
制度 廉政 理论
当前位置: 首页>>资讯>>政务要闻>>四川要闻>>正文
分享到:

28日起 四川101个病种医疗费用定"上限"

时间:2017年12月25日 08:56   来源:四川新闻网   阅读:

本报讯(记者 刘春华)从今年12月28日起,我省省管公立医院按病种收付费改革正式实施。急性单纯性阑尾炎、腰椎间盘突出等101个病种,将实行按病种收费。这是记者12月24日从省人社厅获悉的。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共同发出《关于推进省管公立医院按病种收付费改革的通知》,明确在省管三级甲等公立医院、成都军区总医院、解放军第四五二医院试行101个病种诊治按病种收费。试行时间2年。凡主诊断、主操作符合按病种收费的病例纳入按病种收费范围。

通知明确了按病种收费的101个具体病种和每个病种的最高限价标准。参保患者在各医院发生的列入按病种收费管理的政策范围内费用,不区分甲、乙类,不设起付线,按照统筹地区医疗保险住院待遇支付政策规定,由医疗保险基金和患者按比例分担。政策范围外费用,由参保患者自行承担。

参保患者在各医院住院接受按病种收费病种诊治,产生的实际医疗费用超出病种收费标准部分,由医院承担;实际费用低于病种收费标准的,参保患者与医院按实际费用结算,医院与医保经办机构仍按病种收费标准结算。参保患者自愿选择超出参保地基本医保支付标准的床位费、超出收费标准包含的高值耗材费,不计入按病种收费标准,医院可另行加收,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由参保患者承担。

省管公立医院将建立和完善按病种收费的退出机制。各医院在实施按病种收费前,要将按病种收费标准、临床路径和治疗规范、使用药品及耗材、进入和退出机制告知患者,患者可自行选择按项目收费方式或按病种收费方式。

上一条:2017年四川经济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力
下一条:四川经济发展2017年答卷:稳中求进 迈向"双中高"

相关新闻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热门图文
 热点新闻

广元市朝天区融媒体中心  电话:0839-8621937  邮编:628012
举报邮箱:gyctrm@126.com   举报电话:0839-8625602   
蜀ICP备13022682号-1  川公网安备5108120200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