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制度,依规运行。坚持依法依规行政,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全局机关管理制度达27+X,即27项基本制度,因工作需要建立了其他制度若干,从机关决策、党建、财务、项目管理、安全生产等各方面工作运行制度化,使得办理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明晰职责,提升效率。按照三定方案及实际工作需要,对各岗位职责认真梳理,进一步明确各岗位基本职责、运行依据和操作规范等内容,实现 “定岗、定责、定效”,促进工作效率提升。同时,按照定时间表、定路线图、定责任人、定工作量以及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的“四定三集中”工作机制,定期或不定期梳理工作,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反馈,确保不漏项、不延误、不打折扣,提升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加强督办,持续问效。确定“立项登记、交办催办、反馈销号”三道工作程序,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形成以目标倒逼进度,以时间倒逼程序,以任务倒逼责任人的督查态势。同时,将督查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内容,对行动迟缓、工作滞后或不按要求反馈、被督查通报批评的部门(股室)或个人,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