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汛期安全,进一步加强尾矿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汛前尾矿库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专项行动的要求,2012年4月26日,区安监局副局长袁浩带领矿山管理股负责人苟潇明、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黄健对于广元市朝天区宏术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进行了汛前专项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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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总队《关于开展汛期前尾矿库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川安监执法总〔2012〕4号)要求,重点对广元市朝天区宏术矿业公司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前值条件持续符合性验证、规章制度建立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安全投入、教育培训“三同时”执行、生产经营单位年度、季度计划执行、防汛及在线监控措施、应急救援等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通过检查,袁浩一行要求,一是加快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办理;二是加强做好对尾矿库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培训;三是及时制定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三是制定好尾矿库年度、季度生产作业运行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四是建立健全监测监控、安全巡查记录;五是建立好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具体人员、资金、时限和预案,确保运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