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面畅通信访渠道。严格执行“区党政班子成员+接访干部”工作日信访接待中心定点接访、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周三巡回接访等制度,并会同区信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属地乡镇等力量,按照每月至少2天的标准,巡回走访项目建设大镇、大型用工企业等地区,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和倾向性信访问题。今年已累计接访133批次209人次,收集劳资纠纷、农村居民生产生活、历史遗留等问题40余个。
(2)联动化解信访问题。建立“乡镇吹哨、部门报到”联合调解工作机制,对久调不解的“钉子信访”,整合法院、司法等涉案部门资源力量“带案下访”,对因方案不完善、群众不满意造成的信访,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后现场调解并限期整改到位,对群众想“按闹分配”的信访疏导情绪、当面释法,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引导启动诉讼程序。今年已调解各类信访事件40余个,化解率达85%。
(3)跟踪保障调解成效。按照“谁调解、谁负责”原则实施信访案件调处回访制,由信访最终调解员实时调查调解事件发展状况、涉事群众心理状态、评估研判社会影响,针对性落实协议督促、心理指导等援助措施,切实巩固调解成果,坚决防止信访案件调处后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切实让“群众最多访一地”。今年已回访信访当事人30余人次,未发现调解不落实、信访变相升级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