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中央办公厅提出,中央国家机关各备案审查工作机构之间建立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大备案审查工作力度,加强党委、人大、政府、军队系统各备案审查工作机构的协同配合。2019年9月,中央修订发布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和备案审查规定,其中第四条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要求“各级党委办公厅(室)负责牵头办理本级党委备案审查工作,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本地区备案审查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在职责范围内积极协助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共同发挥审查把关作用。各级党委应当与同级人大常委会、政府等有关方面建立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党中央的部署,为新时代人大常委会积极贯彻落实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本文结合我市人大常委会协助市委党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中如何把好法律关,维护法制权威作简要分析。
一、审查工作运行现状及成效
按照党中央文件精神,我们结合实际,积极运用这一机制增强工作协同,制定了本地联动审查党委规范性文件的机制。市委印发了《资阳市委文件实施办法》,要求党内规范性文件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的,原则上不得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或者进入送审签批程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严格遵循法制统一原则,审查时始终坚持文件的制定必须有上位法律法规政策依据,不得突破上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增加相对人义务和减损相对人权利,维护了党中央的绝对权威和国家法制统一。2017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协助市委审查143件党内规范性文件,全力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地落实,提出的83条意见建议得到市委采纳。
(一)高度重视,增强工作的政治自觉。深刻认识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标准实举措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政治性审查、合法性审查、合理性审查和规范性审查,保证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一是市人大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审查工作,专题听取汇报,对工作提出要求,将审查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每年都听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常委会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对每件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都进行严格把关。二是对标对表先进,实现工作规范化。工作中积极主动争取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指导,借鉴兄弟市州审查工作先进经验。三是着眼能力提升,实现工作专业化。始终把学习作为首要任务,认真学习与规范性文件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准确理解和把握文件出台的背景、目的意义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为审查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四是通过调研、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培训审查工作人员,加强与县(区)人大、有关方面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的沟通交流,多渠道、全方面提高工作能力和素质。
(二)从严把握标准,维护法制权威。规范性文件的质量高低,取决于各项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客观规律,是否准确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是否解决实际问题。一是把准审查入口关。审查范围上,咬准“普遍约束力”“反复适用性”两个关键特征,严格执行2019年党中央发布的备案审查规定和省委印发的文件精神,对标对表抓好贯彻执行,做到审查范围更规范。如《对XX表彰奖励通知》《对XX工作的情况通报》等文件不属于规范性文件的范围提出了建议意见。二是把准审查政治关。审查中,将政治标准作为审查的首要任务,充分彰显审查在推动落实“两个维护”中的重要作用。牢牢把握做到“两个维护”根本政治原则,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坚持政治标准、注重政治效果、考虑政治影响,确保文件遵循党章要求,符合中央、省委、市委精神,顺应人民群众期盼。三是把准审查合法合规关。每审一件规范性文件,逐一梳理文件所涉及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遵循上位政策法律法规解释,认真判断分析是否与宪法法律相一致,是否同党章、上位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是否与同位党内规范性文件对同一事项的规定相冲突,是否符合制定权限和程序等。如:在审查《XX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的十一条措施》中,发现内容涉及“抓好乡镇(街道)机关小食堂、小宿舍、小澡堂……建设”的规定没有上位法律和政策支撑,建议并修改。四是把准审查合理关。审查中,始终把是否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是否造成社会的负面影响、是否符合地方实际、是否违反公平公正原则等作为审查标准。如在审查《XX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责任分工方案》中,认为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经费纳入出让土地成本”的提法变相增加了行政相对人义务,减损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利于营造我市良好的营商环境,建议将该内容修改为“……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得到市委采纳。
(三)落实联动机制,实现工作高效化。捍卫法律权威并切实担负协助审查职责,深化衔接联动机制,实现工作高效化。一是内部衔接联动。市人大常委会参照备案审查工作办法的规定,由常委会法工委为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审查提供行政法方面的智力支持,在对规范性文件开展同步审查、沟通协调服务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了“统”的优势;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充分发挥了“专”与“精”的优势,内部形成审查工作合力,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审查。二是外部衔接联动。落实了集中会审机制,用好法律咨询专家人才库力量,加强对文件的综合把关。在移交审查建议、共商研究意见、共享工作信息、共同培训研讨、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加强与市委办、市司法局、“两院”等有关部门的横向联动和与县(区)人大之间的纵向联动,将“分散的五指捏成拳头”力量。三是落实定期通报制度,对审查工作情况加强监测、定期研判、综合评价、及时通报,倒逼审查工作提质增效。四是建立完善政策法规资料库,及时更新充实资阳市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中的地方法规资料,夯实审查理论支撑。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联动审查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联动审查的主体多元化,主体之间沟通和对接有待增强,同时党委未建立联动审查考核机制,导致审查主体在审查的主动性、积极性上和实效性上有待提高。二是对党内法规等知识储备不足和更新不及时。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对“一府一委两院”行使监督职能,对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学习和储备较为丰富,但是对新出台的党内法规和党内规范性文件存在学习不够深入、把握不够全面、理解不够深刻等情形,导致审查党委文件的能力有待提升。三是对党内规范性文件范围界定较模糊。按照中央省委要求,联动审查对象是党委备案的规范性文件,从目前审查的内容来看,对党委和党委议事协调机构上常委会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事前的前置性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居多,对党委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审查的较少。四是预留审查时间短、资料提供不齐备等现象依然存在。如有的规范性文件时间要求急,当天送过来当天就要求提供审查意见,再加上内容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繁多,影响制约审查质量。
三、做好审查工作的思考
(一)不断加强对党内规范性文件审查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以高度政治自觉抓好审查工作,以维护法制的统一和权威的理念来推动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不断加强对党内法规和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党内规范性文件涉及内容点多面广、工作量大、时间紧、政策性强,我们必须不断提高审查的政治理论素养和专业法律水平,加强党的政策理论学习、党纪党规学习、党委工作部门专业知识学习、党内规范性文件的程序知识学习,提升审查的本领和能力。
(三)不断加强对经济社会情况的了解和掌握。必须全面了解和掌握每一个规范性文件背后的政治背景、法律背景、现实状况,经济社会面临的市情、社情、民情,才能把问题真正找准、把情况摸清、把措施谋实,提出的建议意见才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践性,确保提出的每个审查建议意见既符合上位政策法规要求,又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
(四)不断加强与党委工作部门的联系协调。严格贯彻落实好联动审查机制,与市委办、市司法局勤联系、常交流,提高联动机制效能;主动与党委工作部门对接沟通,熟悉相关领域工作业务,提高审查效率;积极参加重要文件联动审查会议、重要文件政策法规专题会商,提高审查建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