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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6年07月01日 17:48   来源:   阅读:

2016年6月28日在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广元市朝天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监督工作计划,5月25日至6月20日,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部分乡镇、企业、重点项目、学校、医院等,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实地察看、集中视察、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保法》)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近年来,区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贯彻实施《环保法》为主线,紧紧围绕“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工作思路,严格环境执法监管,积极防控环境污染,在“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服务科学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支撑。我区先后荣获“全国生态文明先进区”、“四川省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先进集体”和“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等多项荣誉。  

 

  (一)强化学习宣传。《环保法》修订施行后,区政府迅速组织开展了系列学习宣传活动,积极营造《环保法》宣传贯彻氛围。一是抓学习培训。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方式,突出各级党政领导、环保干部职工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三个方面重点,开展多层次的学习培训。二是抓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了“6.5”世界环境日、节能减排、低碳城市等专题宣传活动,特别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共印发环保宣传资料2万余册,环保袋1万余个,举办专题培训会20余场次,受训干部群众达到5000余人次,在全区营造了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环境监管。一是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2015年以来,共立案查处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企业9家,处罚金额72万元。二是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区环境监测站已达到了国家西部三级站标准,实现了我区环境监测水平历史性的突破。三是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成立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构和应急抢险小分队,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储备应急物资。2011年以来,共成功处置环境突发事件18起。四是加快推进环保领域机制体制改革。加强与陕西省宁强县的沟通联系,签订了跨界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联动工作协议,建立了川陕跨界流域污染防治联动机制;加强环保、公安部门、检察机关合作,建立执法联动协作等9个方面的联动协作机制,可充分发挥环保、公安部门、检察机关各自职能优势,切实提高环境执法效率,有效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目前,我区正全面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三)积极防治环境污染。一是突出工业污染整治。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先后淘汰关闭了27家落后产能企业,大力推进企业生产技改工程,完成广元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脱硝工程建设并投入运行,每年可减少向大气排放氮氧化物3500吨左右;积极推进绿色产业园区发展,完善准入机制,严格入园条件,不断完善园区内环保基础设施。二是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进嘉陵江和白龙江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将羊木污水处理厂等8个工程项目纳入国家规划;建成沙河镇等乡镇污水处理站8座,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站1座;城乡垃圾处理设施配置率达90%,无害化处理率达60%,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80%,医疗废物处置利用率达100%。三是强化污染总量减排。积极推进重点减排工程项目建设,将污水处理设施、水泥厂脱硝设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工程等作为总量减排的重要载体,既达到了治理污染的效果,又发挥了总量减排效益。2015年,我区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在全市排名第一,在全省排名第25位。  

 

  (四)严格环保审批。一是严格落实环评审批制度。今年以来,全区共审批各项建设项目环评9个。二是主动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对于保民生、调结构、促减排的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先后协调完成了七盘关国际石材城、大羊快速通道、省级经济开发区等多个省、市、区重点项目环评审批工作,为朝天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优质的环评服务。三是强化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加强配套环保设施建设的监督检查,督促环保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一是开展生态文明创建。成功创建了曾家镇1个国家级生态乡镇,鱼洞乡、平溪乡等12个省级生态乡镇,朝天镇双河村等33个市级生态村。二是综合整治农村环境。实施了朝天镇烟灯村等12个村庄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煜海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养猪场等6个生态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有效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切实开展秸秆禁烧工作,积极推进秸秆回收综合利用。三是积极争取项目支持。成功争取把我区花石乡、西北乡纳入白龙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预计可争取资金3600万元。四是加强饮用水源保护。2015年以来,按照新的饮用水源地管理规范,对全区23个乡镇的27个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了重新划分,进一步明确保护区范围和保护要求。  

 

  二、主要问题  

 

  (一)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不够。虽然全区各地都开展了多形式、多层次的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但对环保知识的宣传普及还不够深入,有的职能部门对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没有真正树立起科学发展观,重开发轻保护、重经济轻环保等错误观念没有得到彻底纠正。少数企业为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不落实环保措施,不运行环保设施,偷排和超标排放污染物。  

 

  (二)环境污染问题仍较严重。一是有水体污染现象。检查发现,存在嘉陵江、潜溪河、羊木河、安乐河沿线的部分乡镇的生活污水、个别企业的生产废水和废弃渣土、畜禽养殖场产生的污水污物乱排乱弃的现象,对周边环境、江河水质造成一定污染,给个别乡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带来隐患。二是秸秆焚烧、道路扬尘、机动车尾气、个别工矿企业废气散排,影响大气环境质量。三是机动车辆、建筑工地、商业营销、餐饮娱乐场所等环境噪声问题较为突出,严重影响当地居民的生活和健康。四是固体废物、垃圾分类处理不到位,措施乏力。五是化肥、农药、农膜的使用量不断增加,很大程度上加剧了农村水环境和土壤的污染,农村饮水安全存在隐患。六是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旅游景区修建道路、景观设施,植被受到不同程度损坏,造成水土流失,生态环境保护亟待加强。  

 

  (三)环保执法监管合力有待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综合决策、联合执法、案件查处、信息公开等方面的联动机制不够完善,“大环保”管理机制尚未形成。有的部门重事前审批,轻事中、事后监管;个别部门存在执法不严、履职不到位的情况;有的职能部门之间相互扯皮、相互推诿,致使一些环境污染问题未能得到及时的、较好的解决。  

 

  (四)环保机构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环境监察执法力量薄弱,全区仅有环境监察执法人员4名,无法保证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正常开展。二是专业执法车辆、器材、装备缺失,执法队伍难以承担环保执法的重任。三是基层无环保延伸机构,环境监管乏力。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努力营造环保工作良好氛围。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广泛深入地宣传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切实增强环保工作责任感,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环保工作。要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发布环境质量、环境执法、项目审批等重点事项,同时强化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将企业行为置于全社会监督之下。要重视新闻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通过宣传一批先进典型和曝光一批违法行为,切实提高各级广大干部的环保意识、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守法意识和广大市民的参与意识,努力营造环保工作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努力改善环境质量。要认真制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统筹安排自来水管网、污水管网、燃气管网、通讯电缆,避免重复开挖,维护地下管线安全。要加快城区污水处理厂排污管网建设,提高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要加快推进乡镇污水管网配套和处理系统建设,规范建设乡镇垃圾填埋场,解决集镇生活污水、垃圾污染问题。要切实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强化污染源头控制。对招商引资和新建项目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要搞好大气环境的综合监管,严禁秸秆焚烧和垃圾焚烧,加强扬尘治理,促进全区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要加大噪声污染的综合整治,努力提高广大市民生活质量。要加强农村地区生活污水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药化肥污染等面源污染的防治和监管,大力推广使用节能灶和太阳能、沼气等清洁能源,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三)进一步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综合运用法律手段,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各类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对严重污染环境、治理达标无望的企业坚决予以关闭。开展经常性巡查和突击检查,保证治污设施、设备正常运转,防止偷排、直排,对偷排、直排现象依法重罚。创造条件扩大在线联网监控覆盖面,重视餐饮油烟、企业噪声等治理,督促城区、乡镇医疗机构及个体诊所对医疗垃圾、医疗废水的回收处理。加强固废、危废处置能力建设和管理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府组织、环保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共同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我区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区政府应当每年向区人代会或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对发生的重大环境事件应当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依法接受监督。  

 

  (四)进一步加强环保机构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环境监管水平。加强环境监察、监测队伍建设,通过人才引进、岗位培训、专业进修等方式,提高监察执法能力。在健全本级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的同时,积极向上争取更多的项目和资金投入我区的环保事业,确保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监测、监察、执法和科研等经费支出。加强环境安全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应急预案,配齐应急设备,增强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上一条: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区人大代表开展2016年度视察
下一条:关于区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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