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5日,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审议认为,近年来,区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市、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推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为牵引,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抓手,以严格执法监督为保障,积极促进行政执法水平和效能整体提升,持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很好的工作成效。
审议指出,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体制机制不够完善。执法部门职责边界把握不够精准,乡镇未能有效行使综合行政执法职能,综合执法改革激励机制还不健全。二是执法程序不够规范。执法程序意识不强,执法标准不统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严密。三是执法监督工作薄弱。监督力量不足,特邀监督员作用发挥不充分,乡镇司法所协助监督工作运行滞后。四是执法保障有待加强。尤其是执法力量不足和执法装备配置不足。
针对上述问题,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如下工作建议:
一、完善工作机制,增强执法合力。完善首问负责、案件移送、联席会议等制度,加强衔接协调,科学有效互补,避免交叉重叠执法和执法真空地带现象出现,增强执法合力;加大对基层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理顺综合执法和部门执法的权责划分,切实增强乡镇有效承接行权能力;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部署要求,按照“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方式,推动“大综合一体化”综合行政执法。
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文明执法。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自由裁量基准,提高“两法”衔接工作质量,防止行政处罚不当、畸轻畸重、选择性执法、以罚代刑等情况;对群众和企业反映的问题,加大案件评查、问题整改等监督力度。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水平。执法力量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对执法人员的身份、待遇、执法装备、执法设施等给予充分保障;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有针对性地组织业务培训,落实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重视培养后备行政执法力量,全面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督促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带动广大群众知法守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强化工作措施,助推规范化建设进程。加强信息化建设。以乡镇“四个平台”建设为契机,开发大数据执法信息系统,利用“互联网+”构建智能执法、信息共享网络平台,实现各种信息的综合关联应用,助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序开展;切实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从法律角度进行论证,协助政府依法解决纠纷,发挥好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切实抓好审议意见的办理工作,并于9月底前将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区人大常委会,区人大常委会将专题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