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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人大常委会关于2021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审议意见

时间:2022年05月07日 10:41   来源:   阅读:

区人民政府: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监督工作计划的安排,区人大常委会成立调查组,自3月中旬开始,深入乡镇、工业园区、建设工地、畜禽养殖场、饮用水源地、医疗机构等地,通过走访干部群众、听取汇报等方式,对我区2021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 2022年4月29日 ,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关于2021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调查报告》。

  审议认为,2021年区人民政府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建设美丽幸福现代化朝天”,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总体思路,克难攻坚,接续奋斗,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区内主要河流水质均达到II类及以上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嘉陵江及主要支流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推进有力,农村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效果较好。城区空气质量环境状况良好,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日均值浓度同比下降,为川东北地区最低。噪声、土壤环境质量稳定达标。中央、省、市督察暗查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开展扎实,环境风险防控、监管服务能力全面加强,我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向好,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成效显著。  

  审议认为,虽然我区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落实。  

  一是群众环保意识还需提高。部分群众环保意识还相对薄弱,乱扔垃圾、乱倒污水、焚烧秸秆等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时有发生;个别施工企业环保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施工区域内扬尘现象时有发生,河道清淤、河堤治理弃土乱堆乱放并且未及时清理,影响行洪和水质。  

  二是水环境治理还存在短板。生活污水管网建设没有全覆盖。大滩镇场镇部分住户的生活污水未能全部收集至场镇排水主管网、自然村集中安置点生活污水处置未达标排入山沟,中子镇、云雾山镇以及原西北乡、陈家乡场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铺设未做到“应收尽收”,沙河镇幸福国机小学生活污水仅通过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河道,朝天镇金场村和沙河镇鱼鳞村个别农户生活污水通过沟渠直排进入河流。农村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畜禽粪污处置设备简陋。普遍采用化粪池处理,且容量小,尾水通过农田综合利用不高。如沙河镇鱼鳞村两处鱼池的水未处理直排进入鱼洞河。个别饮用水源地日常管护不到位。如麻柳集中饮用水源地(叠洞河),从洞口经麻柳一级发电站明渠引至蓄水池,全线长 5公里 ,水渠两旁仅做了 3公里 简易防护,饮用水源地存在安全隐患。污水处理能力后劲不足,个别在建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进度缓慢。两河口镇污水处理站合同工期为300天,截止目前已长达一年多时间工程仍未完工投入使用;麻柳、临溪2个污水处理站主体已完工但仍需加快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部分污水处理站(厂)设施配套不齐,管理还不规范,没有达到新的环保要求。

  三是大气污染控制措施不够到位。露天堆放沙石现象存在,如大滩镇场镇靠嘉陵江边、中子七盘关原收费站紧靠潜溪河堆放了大量夹砂未覆盖。农村秸杆碎化处理面不够大,还田还地综合利用率不高,露天焚烧现象时有发生。  

  四是环境监管合力还不够强。环境保护涉及生态环境、经信、农业农村、卫健、水利、住建、自然资源、教育、综合行政执法等多个职能部门,各部门在发挥行业监管、履行主责主业上做了许多工作,由于受资金投入、人员力量等诸多因素影响,部门之间、部门与乡镇之间还存在工作衔接不畅、信息共享不足、合力不够等问题。  

  审议认为,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环保法制宣传,完善制度机制,健全联动机制,进一步推进环境保护工作。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如下工作建议。  

  一、强化宣传,筑牢生态文明理念。紧扣区委八届三次全会对朝天发展的新目标定位,充分利用我区生态资源优势,加快经济发展转型,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加速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特别是针对农村地区,要采取多种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环保领域法律法规,要充分利用好村级阵地窗口、村村通喇叭进行广泛政策宣传,不定期通报环保违法典型案例,不断强化农村环保意识,形成人人都是环保宣传员,人人都是环保监督员,共同守护蓝天、碧水、净土的良好氛围。要继续倡导绿色消费,推广低碳出行,推动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风尚。  

  二、精准施策,落实环境保护措施。水环境治理方面,加速城镇污水管网提质增效扩面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不断提高管网覆盖面和污水收集率,坚决堵住污水直排现象。加强监督管理,尽快启动建制镇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和使用长效机制建设,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进一步巩固生态农业建设成果。继续加快农村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项目推广和实施,不断提升农作物秸杆、畜禽养殖排泄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完善危化品应急处置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快矿企涌水治理,确保区域水环境安全。全面落实“河长制”,及时更新河长公示牌信息。大气环境治理方面,要落实好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工作,持续加强施工工地、作业区域、堆场的规范管理,进一步落实防尘、降尘措施,控制扬尘污染,巩固大气质量持续向好。土壤污染治理方面,区级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持续加强工业用地、建设用地、农用地,以及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污染监测,特别是要落实好农用地分级管控措施,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加快治理,确保粮食安全。  

  三、齐抓共管,增强防污治污合力。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进一步落实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和乡镇、村(社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进一步健全环保与经信、农业农村、卫健、水利、住建、自然资源、教育、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的联动机制,要做好信息公开、信息共享,统筹落实好环境保护措施。进一步完善环保部门与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的案件查办协作机制,保持打击环保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力度,确保环保方面的资金、人力、设备投入,使环保工作开展更加高效、有序、有力。  

  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抓好审议意见的办理工作,并于 2022年8月10日前 将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送区人大常委会城环资工委征求意见后,以正式文件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区八届人大常委会会议将专题听取和表决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上一条:广元市朝天区人大常委会关于《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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