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个交通肇事司机被终身禁驾
时间:2015年07月21日 09:13 来源:广元新闻网 阅读:次 |
笔者7月15日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苍溪县司机杨某某因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宣告缓刑1年,同时被终身禁驾。这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广元市首例交通肇亊司机被终身禁驾案。
去年2月13日18时许,苍溪县元坝镇天井村二组村民杨某某驾驶川HB79XX号小型轿车从元坝镇沿苍旺公路往天井村方向行驶,行至天井村五组处超越同向在前行驶的车辆时与相对方向驶来的川HP42XX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致二轮摩托车倒地,造成范某某两人受伤两车部分损坏的交通事故。事发后杨某某驾车逃离现场。
事故发生后,经交警部门调查认定,杨某某在与相对方向有来车会车时超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及时报案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应负此次亊故的全部责任。
今年6月,杨某某被法院判刑1年,缓刑1年。7月15日,市公安交警支队也对杨某某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吊销杨某某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柯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