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举行广元市朝天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
决 定
2014年2月26日广元市朝天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经广元市朝天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广元市朝天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3年3月5日至7日在朝天举行,会期2天半。
建议会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市委六届七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暨城镇化工作会议和区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团结动员全区人民,全面加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为加快建成全面小康和建设生态文明繁荣和谐新朝天而努力奋斗。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查广元市朝天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广元市朝天区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广元市朝天区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3年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区本级财政预算;听取和审查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