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实施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的意见》(财农〔2009〕9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以民办公助方式推进财政支农项目建设的意见》(川办发〔2010〕53号)等文件精神,为规范工程建设管理,现将项目概况及施工单位选择条件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元市朝天区2013年度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
二、实施地点:朝天区朝天镇的重岩村、双河村、邱坝村、吴坝村、三滩村、楼房村、金场村、锦屏村、金堆村、明月村;沙河镇的白虎村、望云村、南华村、金鳌村;陈家乡的柿子岭村、天井村、松广村、红坪村。共计3个乡镇18个村。
三、建设内容:新建渠系36.7公里,整治渠系48.55公里,整治山坪塘39口,新建蓄水池492口,整治泵站9处,新建泵站14处,整治石河堰10处。
四、项目投资:工程概算总投资3717.3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500万元,省财政补助资金400万元,区财政投入资金1100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劳折资650.55万元。
五、计划工期:90天
六、施工单位选择程序:由区财政局、区水务局负责施工单位资格初步审查,资格初步审查合格的施工单位再由区农工委、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区审计局组成评审小组,在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施工单位递交的申请文件进行现场评审,由区纪委、区监察局现场监督,评审小组对照评分标准,逐一对通过资格初步审查的施工单位进行评审打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选择9个施工单位。并将结果在朝天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对于通过公示无异议的施工单位由区水务局、区财政局推荐给项目村(或用水户协会),由项目村(或用水户协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采取村民“一事一议”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处该村项目建设的施工单位。每个施工单位最多只能承担3个村的项目建设。
七、施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2.近三年承担过3个及以上的水利工程项目类似施工业绩,其中:必须在四川省境内有1个承担过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施工。3.报名期间内报名单位基本账户银行存款100万元以上(银行证明)。4. 施工单位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2011年1月1日至报名公告发布日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需相关证明材料)。5.项目经理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本项目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动工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它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资格。
八、施工单位申请文件的内容及评分分值:1、报名函(3分)、授权委托书(2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分)、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近6个月社保证明(3分);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分)、资质证书副本(2分)、税务登记证副本(2分)、组织机构代码副本(3分)、安全生产许可证(4分);3、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无重大违规及安全事故、未拖欠民工工资行为等3个证明文件(9分)。4、项目经理资格证明材料(6分);5、技术负责人资格证明(3分)。6、项目班子其他人员资格证明(4分)。7、企业财务报表证明文件(5分)。8、银行存款证明文件(9分)。9、施工业绩证明文件(39分)。
九、参选保证金:施工单位需于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司基本账户向朝天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纳参选保证金3万元,账户名称:广元市朝天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户行:工行广元市朝天支行,账号:2309446909121905459。未被选中的施工单位参选保证金将在施工单位选出结果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的15个工作日内退还;选中的施工单位参选保证金转为工程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合同签订时予以补足。
十、施工单位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4年1月16日至2014年1月24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二)报名方式:由法人代表或者授权委托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招投标股现场报名,并缴纳报名费150元。
十一、资格初步审查、评选的时间及地点:施工单位于2014年1月27日10:00前由法人代表或者授权委托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本人社保证明原件及参选保证金银行回执单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将资格审查文件密封件递交至朝天区政府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14年1月27日10:00以后不再接受任何施工单位资料。资格初步审查主要对施工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近6个月社保证明、参选保证金银行回执单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银行存款证明进行审查,无问题的则通过资格初步审查。资格初步审查结束后,通过资格初步审查的施工单位当即由区农工委、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区审计局组成评审小组,公开评选,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选择9个施工单位,并将结果进行公示。
十二、其他事项:
(一)、报名参选的各施工单位须认真组织研究项目建设内容、数量、补助标准、质量技术及工期要求,坚持自主报名、自负盈亏。
(二)、同时本项目不组织申报人进行现场勘查,如申报人确需查勘现场,由申报人自行组织、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三)、申报人自行承担申报本项目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 15908321831 0839-8624942
广元市朝天区水务局
201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