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关于2023年度区级部门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取消部分岗位的公告
根据《朝天区2023年度区级部门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本次公开选调(聘)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选调(聘)岗位选调(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此比例的,取消该选调(聘)岗位。现将取消选调(聘)岗位情况公告如下(详见附件)。
附件:2023年广元市朝天区区级部门公开选调(聘)岗位取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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