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朝天人大网 朝天政府网 朝天政协网 朝天发布 书记信箱 朝天电视台 立法联系点 在线投稿      网络举报
要闻 部门 乡镇
图片 视频 发布
工业 农业 城镇
旅游 投资 商务
民生 管理 安全
政治 生态 网信
文学 书画 音乐
体育 摄影 拍客
思想 组织 作风
制度 廉政 理论
当前位置: 首页>>资讯>>政务要闻>>四川要闻>>正文
分享到:

全省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2022年保持在40平方米以上

时间:2019年11月18日 09:45   来源:四川新闻网   阅读:

五大“预期性”目标

2018-2022年,全省城镇新增商品住房供应面积3亿-4亿平方米

到2020年,完成集中成片的棚户区改造,到2022年通过租、购、补、改等方式满足约380万户城镇家庭的住房保障需求

到2022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保持在40平方米以上

到2022年,全省物业管理覆盖率达70%

到2022年,新建住宅绿色建筑标准执行比例成都达100%,其他市(州)达50%

本报讯(记者罗之飏)省住建厅近日印发《四川省城镇住房发展规划(2018-2022年)》,提出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形成租购并举的住房市场和稳定的住房保障“两个体系”,着力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全面实现住有所居。

《规划》提出一大“约束性”目标,即到2022年,公租房保障覆盖到城镇常住人口家庭5%以上。《规划》同时提出五大“预期性”目标,即2018-2022年,全省城镇新增商品住房供应面积3亿-4亿平方米;到2020年,完成集中成片的棚户区改造,到2022年通过租、购、补、改等方式满足约380万户城镇家庭的住房保障需求;到2022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保持在40平方米以上;到2022年,全省物业管理覆盖率达70%;到2022年,新建住宅绿色建筑标准执行比例成都达100%,其他市(州)达50%。

为实现目标,《规划》提出以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举发展公租房。明确以城市为单位,建立保障性住房房源和保障对象两张清单,优化配租型公租房和配售型共有产权住房两类配置,健全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保障对象的进退审核监管机制,力争到2020年,各市(州)完成保障性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并投入使用。建立租赁补贴标准随市场租金水平动态调整机制,引导保障对象通过市场租赁解决居住问题。

《规划》还提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进程,适当放宽公租房在户籍、住房、财产和收入等方面准入条件,对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优先配租公租房,实现应保尽保。采取先试点、后铺开的方式,开展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工作。

截至目前,我省已筹集各类公租房(含廉租住房)67.34万套,其中政府投资公租房52.82万套,累计101.3万户家庭享受公租房租赁补贴,累计11万户农民工家庭享受政府提供的公租房保障。2018年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6.6万户。

上一条:四川:确保明年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下一条:彭清华在攀枝花凉山调研,重点研究部署这五方面工作

相关新闻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热门图文
 热点新闻

广元市朝天区融媒体中心  电话:0839-8621937  邮编:628012
举报邮箱:gyctrm@126.com   举报电话:0839-8625602   
蜀ICP备13022682号-1  川公网安备5108120200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