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治,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朝天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总目标,以司法初心为引领,以为民之情为纽带,为繁荣和谐美丽幸福现代化朝天建设注入了源源不断的法治力量。
保障发展大局 共筑“繁荣朝天”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朝天区人民法院主动将审判工作融入全区高质量发展大局,顺利审结涉及凯成华府、昆顶公司、七盘关石材城等疑难案件,成功调解水磨沟镇藤椒产业园土地流转及拖欠民工工资等案件200余件。
“水电站经营情况怎么样?”“经营过程遇到的法律问题都有哪些?”……为帮助企业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今年1月18日,朝天区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团队深入八庙沟水电站开展“法官进企业”活动,结合该企业涉及的两起诉讼案件与企业代表就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司法的服务和保障,朝天区人民法院严格落实“六稳”“六保”要求,建立“法官进企业”“法官进行业”机制,由全体员额法官“一对一”联系辖区企业、行业,主动上门“号脉问诊”了解企业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为企业发展“对症下药”,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据了解,今年以来,朝天区人民法院常态化开展“法官进企业”“法官进行业”,走访辖区企业35次,开展普法宣传讲座16场,有效预防和化解了矛盾纠纷,为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守护青山绿水 共绘“美丽朝天”
朝天区素有“小养胜地 大道朝天”之美誉,守护好这片绿水青山,是朝天区人民法院的重要课题。
今年6月,郭某、郭某乙和梁某三人携带粘网等工具至沙河镇某村水电站旁的东沟河河道内捕获少量野生鱼;当天下午,又邀约李某、郭某甲投放药剂捕鱼;相关部门评估生态损害价值为11295.9元。
为修复水域生态环境,案件审理过程中,朝天区人民法院组织公益诉讼起诉人与五名被告调解。11月12日,在村民的见证下,法院联合相关部门增殖放流,将五名被告购买的6000余尾鲫鱼苗、鲤鱼苗投入东沟河;11月20日,法院对该案公开巡回审理,对各被告人分别依法予以惩处,同时,向旁听群众详细讲解禁渔期、禁捕区的具体规定以及使用禁用工具捕捞水产品的严重后果,进一步增强群众环保意识。
为护航美丽朝天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朝天区人民法院在审理环境资源案件中始终坚持“谁破坏、谁修复”原则,因案施策,采用“增殖放流”或缴纳“增殖放流费”“水产种苗款”“劳务代偿”等方式督促行为人进行生态修复赔偿。
此外,朝天区人民法院还立足曾家山独特的区位优势和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在鸳鸯池森林公园、川洞庵、高山蔬菜基地等地设立司法服务站3个,并成立旅游普法小分队,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协同推进辖区经济发展和生态旅游资源保护。
站稳人民立场 共建“幸福朝天”
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的根本宗旨。朝天区人民法院始终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力争通过耐心细致的司法工作,帮助当事人化解矛盾、修复关系、重归于好。
“这张全家福,我们等了20多年!”看着照片里齐齐整整的一家子人,年过八旬的毛大爷老两口激动得热泪盈眶。原来,毛大爷老两口膝下有一儿三女,但因早年间的误会和积怨,长子在二十年前将户口迁至新疆,再未回过家。多年来,两位老人生活起居一直由三个女儿照顾。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和病痛的折磨,三个女儿逐渐感到力不从心。无奈之下,毛大爷老两口将四子女诉至朝天区人民法院。
朝天区人民法院迅速启动便民诉讼服务绿色通道,联合人民调解员、村组干部上门开展调解服务。通过多轮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四子女定期支付赡养费,并轮流按周期承担照顾两位老人的义务,产生的医药费四子女平均分摊,两位老人身后事由长子负责。在村干部和法官的见证下,一家人“破冰”重聚,在生活多年的院子里拍下了迟到二十年的“全家福”。
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只是朝天区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一个缩影。该院始终坚持“一纸判决不是家事纠纷的最优解”的工作理念,把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首选方式,以“汪叶工作室”“映山红调解室”为抓手,推动建立行业调解委员会7个,打造“法院+”多元解纷模式,推动矛盾纠纷从源头进行解决,实现“1+1>2”的解纷效果。今年以来,已成功调解各类纠纷858件,案件调撤率63.25%。
探索多元化解 共享“和谐朝天”
“法官,我知道错了,我立即偿还所有借款。”在一起金融借款案件巡回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李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愿意立即还款。
为规范化解金融风险,保障农村金融稳定发展,朝天区人民法院详细排查辖区涉金融借款纠纷,在辖区12个乡镇开展涉金融债权案件专项审判活动,以巡回宣讲、集中调解、以案释法等形式,引导群众树立诚信意识、提高履约自觉性,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为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朝天区人民法院持续完善工作举措,深刻剖析审判执行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重点、难点、堵点和普遍性问题,开出一个个法治“良方”。
挂牌“无讼示范村”2个,以村为基本单元,整合纠纷解决的各项社会资源,依托人民调解,强化司法确认,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建立“一镇一法官”联系机制,通过“巡回审判”“法治夜校”等形式,为群众讲解法律知识,强化多发常见类型化纠纷的源头治理。
联合区妇联组建“老妈妈劝和队”,切实提升家事矛盾调解质效,“老妈妈劝和文明实践巾帼志愿阳光站”被命名为全国文明实践巾帼志愿阳光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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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者,治之端也。“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主动融入社会治理,‘抓前端、治未病’,以‘如我在诉’的理念设身处地为民思考、与民共情,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朝天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余义涛如是说。(张敏 刘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