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广大群众学法、守法、尊法意识和维权意识,李家乡以“12·4”国家宪法日为契机,积极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弘扬法治精神,进一步为脱贫攻坚奠定法制基础。
多样化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各站所结合实际及人民群众的法制需求,依托农家大院、文化墙、宣传栏、农家书屋等文化阵地,利用广播、电子显示屏、横幅、移动通讯等媒介广泛进行法制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多部门联合,突出重点。由乡综治办牵头,扶贫办、民政所、计生办、妇联、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通力配合,以贫困户、外出务工返乡人员、留守老人、妇女、青少年等人群为重点宣传对象,为群众提供普法、答疑、咨询等服务,切实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开展“法制扶贫”行动。进一步完善贫困村法制文化体系,积极组织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2个贫困村,就脱贫攻坚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宣讲解读,教育引导村民遵守国家政策法规,鼓励他们用法律解决纠纷,以法律途径合理表达诉求,树立自力更生观念,争取早日脱贫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