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操作程序。严格审核审批办法、经济状况核查办法、备案制度等政策法规制度,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项目保”和错保漏保等问题,纠正“轮流吃低保”、“分配低保指标”、“一户一保”不按家庭成员保障、不以家庭为单位、不入户调查、不公示、不按收入补差发放低保金等现象。创新“三会二查三公示”精准低保模式,重点核查建卡贫困户家庭收入是否符合低保政策,尤其是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切实做到应扶尽扶、应保尽保。
坚持分类施保。针对1-2级困难成年重度残疾人,可以以残疾人个人名义单独申请低保。进一步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制度有效衔接,不断提高低保保障和补差标准,全区现农村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由240元提高到275元,累计月人均补差标准由去年150元提高到160元。
强化动态管理。扎实开展低保兜底对象核查与清理工作,并成立督查组对低保清理工作进行随机抽样检查。严格执行调查、审核、审批签名制度,坚持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工作制度,做到收入核定有依据、评审核查有材料、评议公示有存根,资料完整、手续齐全。进一步强化乡镇审核责任主体,做到“有举报必核查,有问题必取消”,全面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全区现纳入低保兜底保障3173户7963人,其中重点兜底保障对象947户2478人,一般保障对象1642户490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