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区公安分局立足公安工作实际,主动作为,倾力服务,三措施服务中小企业发展,为朝天企业创建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
及时介入,当好党委政府参谋助手。建立与区经信、招商、金融等部门的信息交流共享机制,掌握重点企业资金及法人动向,特别是大额资金的异常流动情况,确保及时介入,落实跟进措施,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建立情报信息定期会商机制,加强对金融领域违法犯罪形势的分析研判,注重收集涉及非法集资的苗头性、倾向性、行动性信息,作出预警研判,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切实当好参谋助手。
严厉打击,防止涉案企业主逃匿。充分发挥经侦工作优势,坚持对涉企不稳定因素滚动排查,采取各种措施有效阻止涉案企业主外逃。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企业主转移资产外逃、恶意欠薪逃匿、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及资金掮客、高利转贷及利用政府划拨土地抵押贷款,涉嫌骗取贷款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
全力维稳,着力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对企业在生产中因资金问题可能涉及金融领域违法犯罪或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企业,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做到“五个慎重”:在立案问题上慎重;在案件侦办方式上慎重,不因案件侦办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转;在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上慎重,尽量减少羁押性强制措施;在运用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上慎重;在处置因非法集资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上涉案财物的处理时慎重。建立健全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预案,重点做好防范企业主外逃工作,坚持稳定为先、化解为主、提前做好防范应对工作,积极挽回或减少涉众型受害人经济损失,严防发生重大涉稳案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