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莉萍)7月5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梁黎深入花石乡、东溪河乡、羊木镇、朝天镇,对脱贫攻坚、防汛减灾以及河长制落实情况等重点工作进行专题督导调研。
在东花路(东溪河乡—花石乡)建设施工现场,梁黎详细了解了施工情况和工程建设进度。她要求,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施工计划,优化施工方案,主动作为,严标准、高效率,有序组织施工,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工程如期完工。业主单位要加强跟踪监管,确保工程质量达标、工程推进有序,为花石乡境内贫困村如期脱贫,实现增收致富奠定坚实基础。相关乡镇要统筹抓好危旧房改造、易地搬迁、产业发展等工作,积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为加快项目实施创造条件。
梁黎强调,当前已进入主汛期,受自然条件和辖区内重点工程的影响,花石、东溪河等乡镇防汛、地质灾害预防工作形势严峻,各级各部门务必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尤其是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扎实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做到台账明晰,心中有数;认真落实监测预警制度和人防技防措施,进一步细化应急预案;加大对兰渝铁路弃渣场、在建的通乡通村道路等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管,确保万无一失;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责任、主体责任、部门行业职责,强化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工作举措落实到位,全力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今年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建立区、乡、村三级河段长体系,按照责任分工,梁黎任广坪河(花石乡至朝天镇段)河段长,负责此河段生态环境保护全部工作。
在广坪河流域东溪河段、羊木段、朝天段,梁黎实地查看了河流责任区域,详细了解了河流管理现状,她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河流生态,是我区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一党代会精神的具体举措。
梁黎要求,要充分认识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扎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制定责任清单,明确目标任务,细化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统筹有序推进河长制工作落实。要规范设置河长公示牌,建立长效常态的工作机制,强化联动联合治理,同时,加大监管和督查力度,全力确保河长制工作抓出实效。要做好河流沿线工业排污、建筑排渣、生活垃圾排放等污染排查工作,在水污染防治、水生物保护等方面加大对河流的管护,同时,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应对和处理跨界河流污染整治工作。
区级相关部门及乡镇负责人参加督导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