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莉萍)4月20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梁黎主持召开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祝远、田新华、邝庆林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7人出席会议。区政府副区长李兆南、孙玉娟,区政协副主席赵清玲,区人民法院院长张艳秋,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红列席会议。
会议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制讲座。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会前学法制度,推行共同学习,结合监督计划和实际工作,统筹安排,精选内容,创新方式,注重实效,尤其是常委会组成人员要主动带头学法,自觉领会,贯彻运用到各项工作中去,切实增强依法履职观念,不断提高法律素养。
会议传达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和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精神。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要把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四川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立足人大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深刻学习领会习总书记对四川的关心关爱和殷切希望,特别是对脱贫攻坚、经济社会发展等重点工作提出的要求,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四川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各个方面上来、统一到人大工作的安排部署上来。要围绕区委七届三次全会、区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作出的决策部署和决议决定,在经济建设“三大主战场”“三大保障”等工作方面,不断改进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推动区委的各项决策和人代会的各项决议决定更好的贯彻落地。区人大常委会、全体代表、各乡镇要严格按照上级人大、区委的指示和要求,结合常委会表小组活动、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百千万”等工作, 保持上下沟通协调,认真安排好、扎实开展好“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广元发展—人大代表在行动”“建设美丽朝天—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进一步强化代表履职意识、提升代表履职能力。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六五”普法工作及“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朝天的基础性工作,承担着传播法律知识、培育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权威的重要使命。会议要求,区人民政府及其司法行政部门要坚持服务大局,按照“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建设更高水平的生态文明繁荣和谐新朝天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弘扬法治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统领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人人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良好氛围。要突出教育重点,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青少年成长这一“关键时期”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新市民这些重点对象,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要不断推进载体创新,切实运用好新媒体新技术,实现互联网+法治宣传的融合渗透,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渗透力;要加强普法经费、队伍建设等要素保障,有效保证“七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执法检查的情况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体育法》,立足发展体育事业、提高全民身体素质,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体育场地设施逐步完善,社会体育与学校体育协调发展,体育组织网络不断完善,体育事业发展成效明显。会议要求,区人民政府要强化宣传教育,加大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力度,着力提高全区上下依法行政、依法治体的能力和水平。要强化科学规划,加大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管力度,推进公共体育资源均等化,依法管理使用好现有体育设施。要强化学校体育,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投入力度,特别是边远乡镇学校的投入,不断提高学校体育发展整体水平,促进教育均衡化。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大体育事业发展投入保障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推动朝天体育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
区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区人大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5名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