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8日,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两保”合一后医疗机构的运行情况的报告》。
审议认为,根据省、市、区的要求,我区从2017年1月1日起全面整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以来,通过积极探索,我区城乡居民医保整合改革工作达到了预期效果,提高了城乡医保统筹能力,提高了医保基金使用率,提高了医保基金管理使用水平,健全了医保基金监管制度,规范了医疗机构服务行为,保障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权益,消除了城乡差别,基本实现了综合医改目标。同时,审议指出,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有待加强,二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总额不能满足就医需求,三是医疗机构总额存在不足,制约了医疗机构业务拓展和提升,四是医疗机构运行困难,五是基层医疗机构信息网络有待加强,六是我市部分医保政策不够科学,七是医疗机构医疗行为还需进一步规范。
针对上述问题,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如下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宣传力度。一是建议区人社局应统一印制城乡居民“两保”的新政策、补偿比例及下年医保缴费时限等宣传手册,面向社会、医疗机构、村卫生室等人群发放宣传。二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各级干部继续加强城乡居民“两保”整合后新政策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积极主动参保。三是妥善回应公众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让老百姓了解政策、解决诉求。
二、妥善解决医保总额严重不足的问题,切实保障医疗机构正常运行。一是建议区政府积极向市委、市政府请求解决医保差口资金,合理分配县区医保总额,把县区筹集总额的75%-80%留给县区。或建议落实“谁统筹、谁兜底”的政策,解决2018年的医保资金差口。二是区政府及人社局积极向市人社局建议,优化完善系统审核,落实网上一次审核过关并及时拨付报账费用,确保医疗机构运行正常,防止出现不稳定因素。三是建议财政核减医疗机构上缴医疗收入或科学合理分派上缴数目。四是重点关注并切实解决部分医疗机构因政策因素导致运行困难的问题。
三、尽快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一是区政府积极向市人社局沟通协调科学设置门诊定点和医疗机构医保总额核定新办法。统筹解决医保门诊报销问题,利于患者选择医疗机构和报账,提高群众医保参保率,切断因未参保生病住院而出现的新贫困户。二是区人社、卫计、食药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按照国发〔2016〕3号文件要求,高度关注两保合一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跟踪评价、经验总结并及时向区政府及上级部门反应,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力求尽快完善相关规定,使这一惠民、便民政策真正惠民、便民。三是区政府应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统筹解决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基础建设薄弱的问题,研究解决乡村医生待遇偏低、年龄偏大、电脑操作困难等问题。四是积极向市政府及市人社部门建议,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尽快调整医保政策。五是提早谋划好机构改革和医保改革相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衔接,稳步推进。六是切实解决城区和乡镇卫生院医务工作者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下降的问题。
四、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管理和监督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提高监管水平,依法加强执业监管和监督检查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和收费行为,坚决杜绝大检查、乱检查、滥检查、重复检查、大处方、乱处方、乱收费、乱住院等现象,切实做到诊断、检查、用药、治疗四合理,降低次均住院费用和百人次住院率,积极尝试单病种控费。二是强化分级诊疗制度建设,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新秩序。
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抓好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工作,并于2018年7月底前将检查意见整改落实情况送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征求意见后,书面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区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