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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情况的审议意见

2014年09月02日 16:34    人大办    点击:


区人民政府:

2014年8月28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审议认为,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总体呈现出领导重视,办理责任落实;积极办理,促进建议落实;完善措施,办理质量提高等新特点,截止目前,114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从办理结果看,已经全部解决和主要问题已解决的有55件,占48.2%;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58件,占50.9%;因条件所限暂不能解决的1件,占0.9%。从代表评价看,对办理工作满意109件、基本满意5件,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100%。

审议也指出了建议办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领导和部门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二是一些事关民生的建议落实差;三是对办理中与代表见面的要求落实不到位;四是重点建议办理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五是代表和承办部门对网上办公不适应。

针对上述问题,常委会建议:

一、加强培训,提高素质,进一步适应办理代表建议的新要求

要加强对承办部门特别是对存在问题的部门领导及承办人员的培训,使他们充分认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的目的意义,掌握网上办理和回复建议的基本方法和具体要求,进一步提高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的质量和水平。

二、完善流程,优化机制,进一步健全提高建议办理质量体系

要针对网上回复代表建议的特点,加强回复件上网前的把关和审核。建议规定所有回复件上网前,先通过书面形式与代表本人见面,听取意见,凝聚共识。要进一步优化办理代表建议的考核机制,对办理中未落实“三次见面”要求落实率较低、回复不及时、代表满意度不高等情况,在目标考核中予以体现,促使部门认真办理。

三、查漏补缺,跟踪重点,进一步将建议办理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要根据网上回复建议的情况,梳理承办部门落实“三次见面”要求、满意度等情况,对未落实“三次见面”要求的、未达到“满意”等次的,必须进行“补课”,并与年度目标考核挂钩。要加大对未落实的重点建议办理的跟踪力度,如《关于清理财政供养人员在编不在岗的建议》、《关于将我区干部职工工资总额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建议》、《关于寒暑假期间开放学校体育场的建议》,针对不同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对确实因政策或条件不允许的,可以逐步推进解决;对可以办到而推诿的建议,则应逗硬督办,制定落实计划,明确时间表,限期落到实处。

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抓好对上述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工作,并于 2014年11月底由有关部门将研究处理情况交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征求意见后,书面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将听取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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