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下列人员为广元市朝天区人民陪审员(任期五年,共50人,按姓名笔画排序):
王大全 王文松 王含诗 王昌均 王德军 石全东
冯俪月 兰小婷 朱 波 向德明 刘文方 刘兴志
刘克忠 许连韦 孙 青 孙静泉 苏 荣 李春宝
李鑫保 杨小舫 杨 飞 杨双华 杨永成 吴成刚
吴军慧 邱肖蓉 沈春全 余 萍 张小燕 张金海
张滕英 陈 青 易 琳 周元仁 郑长荣 孟玲玲
赵 文 俞海林 姜文兵 贺国英 贾开富 侯良志
郭晓莉 崔建蓉 覃 瑶 谢冰清 雷 俊 蔡明堂
蔺小苗 魏德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