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30日广元市朝天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李绍兵的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肖显忠的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向荣华的广元市朝天区林业和园林局局长职务;
王含诗的广元市朝天区水务局局长职务;
杨清明的广元市朝天区监察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刘剑波为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李岱为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向荣华为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发全为广元市朝天区林业和园林局局长;
杨清明为广元市朝天区水务局局长;
免去:
赵晓燕的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法院中子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惠杨莉的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法院羊木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
王仲林为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洪泽为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田源为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汉城为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严凤楠为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蓉萍为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赵玲为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侯光元为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
郭舒敏为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余文雯为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