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30日广元市朝天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主任会议提名,任命:
冷静为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并代理检察长职务。
决定接受:
李红辞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并由区人民检察院报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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