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人大机构
    • 领导班子
    • 机构设置
      • 专门委员会
      • 办事工作机构
      •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 机关党的工作机构
  • 人大新闻
    • 头条新闻
    • 综合新闻
    • 通知公告
    • 图片新闻
    • 视频新闻
  • 人大会议
    • 人民代表大会
    • 常委会会议
    • 主任会议
  • 人大监督
    • 决议决定
    • 选举任免
    • 监督动态
    • 立法联系点
    • 调查研究
  • 代表工作
    • 代表活动
    • 人大议案管理系统
  • 人大建设
    • 乡镇人大
    • 机关建设
  • 人大专题
    • 三联三助 代表风采
当前位置:首页 >> 人大监督 >> 决议决定 >> 正文

广元市朝天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广元市朝天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02月11日 17:38        点击:


(2026年2月11日广元市朝天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广元市朝天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开翅主任受区八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2026年,区人大常委会要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深化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紧紧围绕区委战略谋划,认真做好监督、代表等工作,切实加强“四个机关”建设,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加快建设繁荣和谐美丽幸福现代化朝天贡献人大力量。

打印 关闭
上一条:广元市朝天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下一条:广元市朝天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广元市朝天区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的决议

版权所有:广元市朝天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电话:0839-8622244

川公网安备51081202000021号 备案号:蜀ICP备1302268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