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9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实施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决定在有代表名额出缺的第三选区等16个选区依法补选朝天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6人。
补选朝天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投票选举日为2014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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