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人大机构
    • 机构设置
    • 历任领导
    • 工作制度
    • 主任会议成员
    • 常委会组成人员
  • 人大新闻
    • 头条新闻
    • 综合新闻
    • 通知公告
  • 人大会议
    • 人民代表大会
    • 常委会会议
    • 主任会议
    • 常委会公报
  • 人大监督
    • 决议决定
    • 选举任免
    • 监督动态
    • 立法联系点
    • 审议意见
    • 调研报告
  • 代表工作
    • 代表活动
    • 议案建议
  • 人大建设
    • 乡镇人大
    • 上级人大
    • 机关建设
    • 学习园地
  • 人大专题
    • 三联三助 代表风采
当前位置:首页 >> 人大监督 >> 决议决定 >> 正文

广元市朝天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广元市朝天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03月21日 09:07        点击:


2022年3月16日广元市朝天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广元市朝天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开翅主任受区八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区人大常委会要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区第八次党代会、区委八届三次全会的决策部署依法履职,着力建设“四个机关”,进一步提升监督、代表等工作水平,为加快建设繁荣和谐美丽幸福现代化朝天贡献人大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打印 关闭
上一条:广元市朝天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接受张满德辞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下一条:广元市朝天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广元市朝天区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2年计划的决议

版权所有:广元市朝天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电话:0839-8622244

川公网安备51081202000021号 备案号:蜀ICP备1302268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