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梁黎主持召开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暨第43次主任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祝远、田新华、邝庆林、张满德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转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有关问题答复意见的函、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广元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会、全市人大监督工作研讨会精神。
会议审定了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方案。会议决定,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将于10月31日召开,建议议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法制讲座;传达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转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有关问题答复意见的函的精神;传达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传达广元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会、全市人大监督工作研讨会精神;传达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精神;审查和批准区人民政府2018年预算调整方案;审查和批准区人民政府2018年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七五”普法中期工作情况汇报;听取和审议区公安分局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汇报;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两保”合一后医疗机构的运行情况的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讨论了《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集中视察全区重点项目建设和环保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履职测评和其他部门工作测评的实施意见(草案)》,明确了区“一府一委两院”领导列席区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原则规定,研究了“建设美丽朝天——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