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会议暨第29次主任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和七届区委第56次常委会会议精神。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梁黎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新华、邝庆林出席会议。
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1月5日至8日在广元召开,会期3天半,326名市人大代表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市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了广元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了广元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了2017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市本级财政预算。会议选举产生了我市出席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的31名代表,我区的市人大代表、宣河镇宣河村村民、宣河镇核桃专业合作社副理事长蔺丽苹当选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隆斌为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向永东为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将为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大会前召开了“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活动代表履职经验交流会,我区的市人大代表蔺丽苹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针对区人大常委会如何贯彻落实好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梁黎要求,一是要层层传达学习,深刻领会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实质。要通过常委会党组会议、人大常委会会议、机关党组会议等形式,传达学习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及“一委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王菲书记的讲话精神及市人代会工作报告上来。要进一步学习领会市委常委、区委书记蔡邦银在区委常委会会议上对贯彻市“两会”精神的要求,进一步坚定朝天执政兴区总体思路,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生态文明繁荣和谐新朝天而努力奋斗。二是要认真组织召开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是党的十九大召开后,我区召开的第一次人代会,意义重大。中央《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明确提出在2018年2月底前,试点地区产生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规定监察委员会主任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这也是本次人代会的重大任务。要充分认识此次会议召开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倒排节点、实时跟进,确保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圆满召开。会议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各工作组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做好人代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各有关方面要加强沟通对接,切实做到各司其责、密切沟通、统筹推进,确保人代会各项工作推进规范高效。三是依法履职,全力做好人大各项工作。要始终坚持区委的领导,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大局和群众关心的热难点问题,依法加强经济社会发展监督、依法开展决定和任免工作;要认真落实区委依法治区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要立足履职岗位,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大力弘扬“红船精神”和“红军精神”,依法有序行使职权,全心全意履职尽责,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担当使命感,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要求,提早谋划2018年帮扶工作,做到早谋划、早安排、早启动、早落实,确保一举打赢脱贫攻坚战。
会议还传达了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