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六届十次全会精神,发挥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最紧密、最直接的政治优势,充分调动代表参与扶贫攻坚的积极性,根据省、市人大常委会有关文件精神,区人大常委会结合朝天实际,决定在代表中开展“扶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活动。
近日,区人大常委会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在代表中开展“扶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活动的通知》(广朝人常发〔2015〕29号),对全区人大代表及乡镇人大主席团开展扶贫攻坚活动进行了详细部署。
通知明确了活动的时间安排、主要任务和形式措施。
通知指出,活动于今年10月正式启动,按照《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关于打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阶段扶贫开发攻坚战的决定》的要求,结合实施《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朝天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总体规划(2015-2018年)》,持续深入开展。活动采取集体组织、代表个人实施或多名代表联合实施等形式紧紧围绕我区扶贫攻坚大局,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结合区委确定的产业扶贫、新村扶贫、基础设施扶贫、能力扶贫等十一项专项扶贫工作开展。
通知要求,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各工委(办)要明确组织责任,落实帮扶对象,强化帮扶措施。一是要号召和组织代表对扶贫工作开展专题调研或集中视察。深入贫困地区、贫困家庭开展走访活动问需问计于民;二是代表要结合岗位职能、专业特长和区域贫困特点、各地工作安排,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帮扶活动。帮助他们反映、解决实际困难。了解致富信息,咨询惠民政策;三是代表要主动充当贫困地区和发达富裕地区的沟通桥梁,将发达地区的先进文化、资金、项目、资源介绍引入到贫困地区;四是代表要积极通过提出议案、建议等方式,推动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体最迫切、最急需问题得到解决;五是基层代表特别是农民代表应积极搞好生产生活,提高自主脱贫致富能力,在扶贫攻坚中树榜样、作表率。
通知还对活动原则、组织责任、宣传报道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要求。
(区人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