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梁黎主持会议并讲话。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浩广、王祝远、田新华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共16人出席会议。区政府副区长甘兴礼,区政协副主席苏茜萍,区人民法院院长张艳秋,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红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精神(书面);审议通过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朝天区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三期)股权回购资金纳入区财政年度预算的议案》、《区人民政府关于七盘关国际石材城(二期)基础设施PPP项目建设的议案》、《区人民政府关于转斗乡、东溪河乡、宣河乡撤乡设镇的议案》,作出了有关决定。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近年来,区政府严格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严格环境执法监管,积极防控环境污染,在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服务科学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会议要求,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环保工作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努力改善环境质量;要进一步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要进一步加强环保机构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环境监管水平。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报告。会议指出,近年来,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切实查办职务犯罪,促进全区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保持惩治贪污贿赂犯罪高压态势;要加强与纪检监察、审判、公安、行政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完善惩防一体化机制;要加强对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的惩治和预防,确保各类扶贫资金安全使用;要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不断加强查办职务犯罪能力建设,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元市朝天区宪法宣誓制度实施细则。
会议审议了区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有关事项,作出了关于广元市朝天区区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关于设立广元市朝天区选举委员会的决定、关于批准设立乡镇选举委员会的决定、关于各乡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及主席团成员名额的决定。会议决定:广元市朝天区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于2016年8月中旬以前依法完成换届,广元市朝天区人民代表大会于2016年9月上旬以前依法完成换届。区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按照同步的原则进行,投票选举日为2016年8月10日(农历七月初八,星期三)。
针对区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梁黎强调,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区乡两级人大换届工作的重大政治意义,切实增强做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加强学习,提高能力。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换届选举的政策规定和会议精神,全面系统学习和掌握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三是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相关部门和乡镇,特别是区、乡两级选举委员会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四是严守纪律,依法选举。要严格遵守市委提出的“十二个严禁、十二个一律”等有关规定,深刻汲取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南充拉票贿选案的教训,严格遵守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严格遵循工作程序,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圆满成功。
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区人大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5名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