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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来我区开展执法检查

2020年10月22日 16:49    区融媒体中心    点击:


记者 杨清 袁馗斌

10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爱武率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我区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梁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治国、副区长孙玉娟参加检查。

今年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方法》,始终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工作方针,建立完善应急处理机制,科学制定各项应急预案,大力提升预警和应急处理能力,成功处置学校手足口病、流感等传染病聚集性疫情8起,依法科学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有效预防、及时控制了疫情传播蔓延,切实保障了全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我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控中心、人民医院等地,通过现场查看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功能设置、运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隔离收治及规范治疗情况,全区卫生健康工作现状与发展思路,公共卫生事件相关法律、法规、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机构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对我区卫生建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医疗改革工作成果给予了肯定。检查组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机制,切实通过高效运转的疾病检测系统和报告体系,准确掌握疫情动态,及早进行调查处置和干预措施,切实降低风险等级和事态影响;要加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方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卫生应急知识“五进”活动,有效提升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营造良好的群防群控氛围;要全力推行县域医供体系改革,统筹做好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形成本区域内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合力。

梁黎对我区贯彻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情况进行了介绍,她表示,我区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文件精神,不断巩固拓展疫情防控成效,依法保障我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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