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立法意见征求工作。12月9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祝远参加市人大常委会2017——2020年地方立法规划征求意见座谈会,结合我区具体情况提出立法意见和建议。
今年7月,广元获得地方立法权,根据《立法法》规定,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可在不与上位法抵触的前提下,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制定地方性法规。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征求2017——2020年立法规划通知》有关要求,区人大常委会于12月5日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人大代表和有关人士进行座谈。结合有关情况,王祝远建议:一是尽快制订我市城乡住房建设管理地方性法规,重点厘清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城市管理执法局与建制镇政府之间的职责边界,建议把农村房屋建设的管理责任落实给乡镇人民政府并赋予其执法权。二是制定关于加强城市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将城管局由事业单位变更为行政执法单位,最大限度实现三权归一,将审批权、监管权和处罚权统一到一个执法部门行使,避免多头执法。三是建议制定秸秆禁烧地方立法,从而更好地衔接上位法,将秸秆禁烧行政处罚权力延伸到乡镇,进一步保障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四是建议对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养殖大户环境污染问题地方立法,加强对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的监管,填补法律空白。
座谈会上,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市级相关部门、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围绕地方立法权限规定的事项,结合我市建设美丽、开放、活力、畅达、幸福之城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从城市交通管理、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蜀道保护等方面纷纷作了发言,提出了建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