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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人大法制工作座谈会在我区召开

2015年12月03日 09:00    区网络宣传和管理中心    点击:


   本网讯(王莉萍) 12月2日 ,全市人大法制工作座谈会在我区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苟英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何永智主持会议,市法检两院、部分相关市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法工委主任参加会议。

   

   会议总结了近年来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情况,听取了关于我市人大即将行使立法权的意见建议,研究部署了今后一段时期全市人大法制工作。    

   座谈会上,朝天区、利州区、苍溪县等七个县(区)先后就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情况作了经验交流。苟英明对各县(区)近年来各县区人大法制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她指出,我市各县(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充分结合工作实际,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大力开展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她要求,要进一步增强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信心和决心,服务科学立法,扎实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依法履行人大职责;要进一步增强推动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力度,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正确监督,积极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树立与时俱进的理念,加强思想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增强统筹能力,提升调研质量,努力提高人大监督水平;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之间要加强交流沟通,相互借鉴经验,取长补短,拓宽思路,提高工作的实效性,共同推进全市人大法制工作全面进步。    

   近年来,朝天区人大常委会按照监督法要求,结合区情实际,高度重视备案审查工作,加强与政府法制部门沟通协调,坚持有案必备,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合理性的审查,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及全区改革发展,对区政府制定的《广元市朝天区农村家庭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经济林木确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经济林木(果)树流转管理暂行办法》、《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等12件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备案审查,提出合理化建议5条,积极有效地推进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切实发挥了人大的法律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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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梁黎,区委副书记罗凌云,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祝远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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