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满德率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等一行,到朝天检察院视察调研检察机关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
调研组一行采取实地察看与听取汇报的形式,首先到该区中子工业园区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深入车间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认真听取了朝天检察院工作人员对涉及该企业一起刑事案件的讲解。该公司系朝天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的涉案企业,朝天检察院在办理该案时,考虑到企业负责人犯罪情节轻微、主动投案自首,且在疫情期间主动为贫困户发放魔芋种子及化肥,一旦被诉,不但企业生产经营将陷入困境,更将影响全区的魔芋产业发展,遂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符合从宽处理条件的一律从宽,可诉可不诉的一律不诉,最终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保障了企业的正常复工复产,保障了全区魔芋种植农户的合法权益。随后,调研组实地走访了位于曾家山的广元市朝天区黑山羊农旅融合全产业链项目,了解了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及发展状况,在养殖圈舍现场,朝天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明武从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和要求、工作开展情况等方面,结合两件典型案例,详细汇报了该院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过程中所做的工作。
调研组一行对朝天检察院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中,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张满德指出,朝天检察院结合朝天地方实际,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方面想了很多办法,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张满德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企业兴衰,检察有责”的理念,主动为辖区内民营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产品和法律服务,在依法打击侵犯民企合法权益犯罪的同时,严格落实最高检张军检察长指示“对涉案民营企业被告人,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可判实刑可判缓刑的,判缓刑”,将案件办理给企业带来的影响降至最低,努力为朝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