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朝天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暨金融借款巡回审执工作现场会在羊木镇召开。区法院、区金融办、羊木镇、农商银行朝天支行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区法院、区金融办、农商银行朝天支行向在场老百姓宣讲了金融借款法律法规。
宣讲完毕后,区法院对贾某勇、赵某和方某与广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天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羊木镇300余名群众现场观看庭审。

案件一:贾某勇和赵某系夫妻。2016年2月27日,贾某勇与广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天支行签订《个人借款合同》,向农商银行朝天支行借款100000元并约定利息,借款期限2016年2月27日至2018年2月26日。借款到期后,贾某勇和赵某未按时归还,农商银行朝天支行多次催收,但贾某勇和赵某一直拖延未还。2020年5月,农商银行朝天支行向朝天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二:2017年12月20日,方某与广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天支行签订《个人借款合同》,向农商银行朝天支行借款258000元并约定利息,借款期限2017年12月20日至2019年12月19日。借款到期后,方某未按时归还,农商银行朝天支行多次催收,但方某一直拖延未还。2020年5月,农商银行朝天支行向朝天法院提起诉讼。
收到两起案件时,正值区法院涉金融债权和金融犯罪案件专项审判执行活动期间,由于贾某勇、赵某、方某均为羊木镇村民,为让广大群众树立诚信意识,推动乡风文明,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区法院决定通过巡回审理形式“以案释法”,将两起案件公开审理。

早上10点,庭审准时开始。方某母亲及贾某勇、赵某委托代理人参加庭审。庭审中,区法院在各个庭审环节,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在场老百姓“以案释法”普及了相关法律。经过法庭调查、双方举证、法庭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等环节,两起案件顺利审结。
庭审结束后,方某母亲表示虽然目前自己家里经济情况紧张,但儿子方某已经出去打工挣钱了,会在两年内将该笔贷款还清,并受方某委托当场向农商银行还款两万元。
现场观看的老百姓表示,今天的庭审起到了很好的教育作用,学到了很多法律法规知识,通过这个活动,深刻体会到了要做一个守信的公民,在接下来的人生中,一定会遵纪守法,守信用、讲诚信。

据悉,自本次涉金融债权和金融犯罪案件专项审判执行活动开展以来,区法院共受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61件,截止5月27日,已审结15件。下一步,区法院将联合区金融办及各乡镇,在全区12个乡镇开展巡回审理,通过巡回宣讲、集中调解、以案释法等形式,用群众“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人民群众树立诚信意识,认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履行还贷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