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牢记为民服务初心和司法行政职能职责,坚持“四心”,做实人民调解工作,维护我区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精心组织排查。建立矛盾纠纷信息排查和预警机制,明确全区265个调委会1354名调解员工作职责,分级分类分地域组织队伍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以经常性排查为主、重点时期排查为辅,日常性摸底排查,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全覆盖排查,全面排查可能发生矛盾纠纷的隐患和苗头,确保每一个领域、每一个村社都有调解员在履职,每一个矛盾纠纷都有人在关注。大力发扬“随手调”“院坝调”,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能当场化解的就当场化解,不能当场化解的进行登记造册,按照管理原则进行交办。
二是细心发现问题。为做到隐患苗头抓早抓小,对全区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进行提能培训,分级分类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41期1553人次,培训率100%。充分利用人民调解员贴近群众、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灵活采取入户走访、与当事人座谈、向村组干部了解、向亲戚朋友询问等多种方法,掌握矛盾纠纷隐患,并随机采取合理方式化解,防止矛盾纠纷交织叠加、激化升级。建立矛盾纠纷责任制,明确第一责任人,确保矛盾纠纷有人管,管到底。
三是用心开展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按照“找病根,选良医,对症下药”三步来开展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以事实为依据讲理由,以法律为准绳谈方案,尽力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建立信访积案包案制度,每个信访积案成立专门联调小组,由1名包案领导、1名人民调解员、1名律师以及其他相关单位人员组成。调解结束后,适时“回头看”,对调处过的重大疑难纠纷,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走访等方式,详细了解调解协议的执行状况及当事人满意程度,防止纠纷“死灰复燃”。截至目前,全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案件607件,调解成功603件。
四是真心开展帮扶。在化解矛盾纠纷时注重为民服务,针对矛盾纠纷不同成因,真心开展多种帮扶,为缺乏法律知识的送“法治”、为不懂政策或是无力争取政策的送“政策”、为感情纠纷送“谈心”、为实物纠纷送“公证”等多种服务,满足群众合理需求。为当事人争取民政救济、困难补助10余人次,普法宣传、政策宣传20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