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坚定对标“大学习”要求,细化举措,确保学习学出成效。
一是以学习为基础。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大兴学习之风,坚持集中学和自主学、原文学和探讨学、书本学和实践学等相结合的模式,督查指导干部真正做到学深悟透、学通弄懂,进一步把全体司法行政干部的思想统一到治蜀兴川广元实践朝天行动上来。目前开展集中学习3次,专题讨论2次,选送干部外出培训9人次。
二是以考试为检验。为切实检验干部学习成效,司法局组织干部进行集中考试,以闭卷考试形式查看前期学习成果,检验全体干部学习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四川篇”以及省市区各级重要讲话精神的掌握程度,为后期的持续学习提供针对性的学习计划和学习方案。
三是以体会为巩固。司法局要求全体干部在学习后要及时撰写心得体会,把学习的感悟、思考以及如何将学习的理论转化成为推动工作的动力等方面谈感受、抒体会,不断巩固学习成果,切实增强学习动力和持续力。目前撰写各类学习体会、发言材料20余篇。
四是以宣讲为提升。结合法治宣传,在“主题党日”、走基层等活动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各级贯彻落实方针政策大宣讲,把个人的学习转化成为推动执政兴区工作的强大动力,达到以学促行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