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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协民主评议区林业和园林局工作安排意见
2015-11-03 14:38 区政协农业委  审核人:魏三建

区政协民主评议区林业和园林局工作安排意见

(2015年11月3日)

   一、指导思想

区政协民主评议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广泛听取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察实情,说实话,建铮言,把注重整改提高贯穿于民主评议工作全过程,把促进发展和人民满意作为检验民主评议工作实效的重要标准。

二、评议对象和内容

   (一)民主评议对象:区林业和园林局。

   (二)民主评议主要内容:一是班子队伍建设。领导班子是否民主和谐、廉洁勤政、精干高效;干部是否积极向上、团结互助、爱岗敬业、服务群众。二是履职情况。工作目标是否明确,思路是否清晰,重点是否突出,措施是否务实可行。三是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制度是否健全,制度执行是否扎实逗硬,工作纪律是否严明,是否存在“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四是工作绩效。是否优质高效完成目标任务,工作是否富有创新意识和特色。

   三、评议时间和步骤  

   民主评议工作于2015年11月2日正式启动,12月31日前结束。按照“工作准备、专题调查、民主评议、整改反馈”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工作准备(11月2日—11月5日)。一是制作调查问卷和领导班子及成员满意度测评表;二是组建评议工作组并聘请评议员深入一线开展评议工作;三是11月上旬召开民主评议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民主评议工作。

第二阶段:专题调查(11月6日—11月25日)。评议工作组评议员按照民主评议工作方案的要求,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法,通过组织专题调研活动、召开各类座谈会、查阅档案资料、走访服务对象、开展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区林业和园林局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梳理,形成全面、准确的调查报告。

第三阶段:民主评议(11月26日—2015年12月31日)

(一)开展民主评议。召开民主评议大会,主要内容:一是区林业和园林局主要负责人代表班子述职;二是评议发言。评议员及与会人员根据调研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三是满意度测评。组织参会人员对区林业和园林局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并现场汇总和通报;四是区政协通报综合评议意见;五是区林业和园林局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六是领导讲话。

(二)评议结果上报。区政协常委会形成民主评议工作情况报告,报送区委,并作为考核区林业和园林局的参考依据。

第四阶段:整改反馈2016年1月1日—2016年5月31日)

(一)制定整改方案。区林业和园林局根据区政协综合评议意见和民主评议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整改方案并报区政协民主评议领导小组同意后,在2016年1月15日前报区政协和区委、区政府。

二)跟踪问效。根据上报的整改方案,区林业和园林局要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切实整改,在2016年5月上旬将整改情况报区委、区政府和区政协。区政协在2016年6月组织评议小组人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回访,对整改情况进行问效,确保整改一次性见到实效。

四、评议调研工作

根据“广朝办〔2015〕11号文件,调研工作组工作人员共8人,除正副组长外,其余人员分三个小组深入基层调研了解,收集基层单位对区林业和园林局班子队伍建设、履职情况、政风行风建设和工作绩效等情况。小组工作如下:

(一)分工

一小组:解国钧、刘明洲。主要负责调研区林业和园林局机关(含森林公安局)等单位工作情况。

二小组:赵家贵、贾长城。主要负责调研涉林部门和服务对象对区林业和园林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三小组在:兰电明、杨金。主要负责调研乡镇对区林业和园林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二)材料

三个小组调研结束后。各小组分别形成书面调研意见和建议。调研工作组最后形成调研情况综合材料。

五、其他事项

区林业和园林局负责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区林业和园林局负责安排3名同志分别负责与调研工作组分设的三个小组对接,配合调研小组联系有关工作。

(二)提供区林业和园林局工作配合密切的区政府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和区林业和园林局服务对象机构花名册(单位名称、地址、主要职能、法人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等)。

(三)提供局机关班子成员姓名、职务、分管工作,内设股室机构及主要职能、负责人姓名和股室成员,以及局其他全体干部职工人员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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