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行政审批改革。要求应进大厅办理的事项必须“应进必进”,杜绝体外循环,强化“一窗进出”综合窗口作用,切实实现“集中办理、一站办理”及“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同时加强规范化管理,完善管理体制和管理手段,简化程序,提高效率,规范操作,公开运行,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持续优化服务质量。在开展窗口服务时,严格要求入驻窗口部门出具“一次性告知书”或“受理通知书”等,杜绝“冤枉跑、白跑腿、难办事、脸难看”等现象,进一步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要按照“马上办、主动办、上门办、公开办”的要求,更新服务观念,完善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手段,提高行政效能。
项目审批公开透明。全面公开项目审批事项、审批依据、审批标准、审批流程、办理时限、申报材料、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内容,并接受社会监督。全力推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的标准化管理模式。规范受理方式、审查方式、文本表格、登记时限和公示制度,并将各项制度、工作职责、登记程序、应提交的材料等有关情况予以公示。通过高效、透明、快捷的办事软环境改善,减少工作环节,为建设单位营造了良好的办事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