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区财政局认真履行职责,着力做到“三到位”确保环保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是责任落实到位,在环保工作中,区财政局主要承担环保资金的投入和监管,年初成立了专项资金筹集监管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责任股室经建股、财监办为成员,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环保资金筹措,监管到位。
二是环保总投入到位,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全区投入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口径计算分别为5914万元、10355万元、8644万元、9440万元,占当年GDP比重的1.82%、3.02%、1.55%、2.36%。其中,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区本级投入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别为553万元、1168万元、991万元、1414万元。2016年区本级财政投入环保专项资金比2015年增长42.68%。
三是环境保护经费保障到位。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区本级财政部门预算安排环保部门的经费分别为191.9万元、203.7万元、221万元、275万元,环比增长6.1%、8.4%、24.4%。投资500余万元开展标准化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建成400平方米的环境监测室,购置环境监测仪器65类101台套,区环境监测站具备了独立监测的能力。建成大中坝、小中坝2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小中坝环境空气自动站于2012年1月建成,可自动监测PM10、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4项指标,因设备老化于2015年7月停用;大中坝环境空气自动站于2015年7月建成,可自动监测PM10、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6项指标)。配备了环境监察执法设备,环境监察执法大队能力建设达到国家三级标准。2017年区本级财政安排区级环保部门人员和经费预算351万元,比2016年增长27.63%。
四是重点环境污染项目治理到位。开展了大气污染整治。投入780万元实施城市扬尘整治、餐饮业油烟治理、农作物秸杆禁烧、海螺水泥脱硝项目等重点专项工作;加大了水污染防治的投入。2013年至2016年期间,区财政局投入水污染防治治理项目资金4713万元。其中,嘉陵江、白龙江流域综合治理项目2925万元,城区污水处理1600余万元,“11.23”锑污染突发事件等应急工程50余万元;土壤污染防治。投入4011万元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推进幸福美丽和谐新村建设;全面实施了生态环境保护。投入22703万元开展退耕还林、退耕还草、天然林保护、生态效益补偿等工作。通过以上措施,有力推动了我区环保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