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汛期环境安全,进一步加强汛期环境监管,预防各类污染事故发生。区环保局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强化监管,确保全区环境安全。
加强责任落实。按照“属地化、常态化、网格化”管理模式,加大对汛期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全力抓好汛期环境污染防治和应急工作。
加强隐患排查。开展专项行动,采取巡查、暗查、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做好重点企业、重点河流、重点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消除污染隐患,杜绝污染事故的发生。
强化监测预警。深入实行网格化精细管理,强化对各河流水质及出境断面水质和企业外排污染物的监测,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控制、及时处置。
加强应急值班。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值班纪律,确保通信畅通,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将立即按程序启动应急预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将事故影响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