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法院对照刑事涉案财物管理处置工作标准,于近日全面完成了刑事涉案财物保管场所的改造,并实现信息网上流转,在全区率先实现升级达标。
2016年以来,我区严格按照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积极推进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处置工作,着力提升涉案财物管理处置水平和执法办案质量效率。区人民法院涉案财物管理室升级达标改造中,安装了防盗门窗、监控设备,安装了智能物证柜1组共38个、保险柜1个、货架1组、防磁柜1个,配备了灭火器材和电脑等办公设备。引入了物品条形码管理模式,工作人员按照“一案
一码
”原则对案件进行编号,当场编码、封存后登记入库,建立专属档案,并明确了涉案物品调用流程和制度、定期对保管和处置情况检查,基本实现信息自动导入、网上申请审批、物品综合查询、管理监督预警等功能。区人民法院涉案财物管理的升级达标,使涉案财物管理全面实现规范化、信息化和精细化,确保了涉案财物入库和出库安全,提升了管理成效。
同时,区人民检察院规划的涉案财物保管场所正在修建之中,现设置了临时的涉案财物保管室;区公安分局在规范原有保管场所的基础上,制定了新建高标准涉案财物保管中心方案,现已进入设备安装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