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包保责任。实行秸秆禁烧工作乡长负总责,严格落实乡班子成员包片、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网格化管理责任制。每村组织1-3个禁烧工作队不定期开展巡逻,确保全天候禁烧,全覆盖监管。同时,由乡农业服务中心牵头,精确统计全乡辖区内种粮大户底数,上门与之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引导农户将秸秆还田或用于饲用牲畜等,实现变废为宝,降低秸秆焚烧率。
突出巡查重点。加大对未实行秸秆还田区域、还田不彻底、临时存放秸秆地方及道路两侧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向主要领导、驻村干部汇报,并及时解决,严禁出现全乡“第一把火”。
严格问责奖惩。建立健全工作督查考核机制,由乡纪委牵头,党政办、农业服务中心配合,对各村秸秆禁烧宣传发动、日常巡查和应急处置等进行跟踪督查,并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予以物质奖励,并纳入年终目标绩效考核,对因监督责任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导致发生秸秆焚烧的乡、村干部坚决予以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