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防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有力规范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的秩序,按照省、市食药监管部门安排部署并结合朝天实际,近日,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区单位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决定从今日(11月8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单位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将重点检查单位食堂餐饮服务许可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从业人员体检培训、晨检制度、环境卫生、设施设备、原料采购、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销售供餐、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三防”设施、留样及餐厨废弃物管理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同时,将进一步督促单位食堂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以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确保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对单位食堂违反《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无证经营、未经许可制售凉菜、采购和使用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一律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