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张骏辞去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决定
广元市朝天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张骏辞去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
决 定
2025年11月14日广元市朝天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和张骏的辞职报告,广元市朝天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
接受张骏辞去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并报送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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