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增确诊病例信息发布
患者张某某,女,46岁,长期居住在武汉市,于1月18日13:00从武汉市蔡甸区乘坐私家车到郑州,在郑州美达酒店参加公司年会,100余人参加,年会持续2小时,21日从郑州东乘坐动车到广元(G2217次7车),然后乘坐私家车到剑阁县下寺镇。
1月31日到剑阁县人民医院诊治,随即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患者罗某某,男,59岁,于2020年1月21日乘坐武汉汉口至南充的K4541次列车厢13号,18:00-18:30乘坐南充站-南充北站31路公交车,18:52-20:46乘坐由南充开往苍溪县的K2637列车14号车厢于21日20时到达,到站后其弟开车接其回到苍溪县白桥镇家中。
1月30日到苍溪县人民医院就诊,随即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患者田某某,男,13岁,系首例确诊患者田某之子,1月22日与田某一起驾车从武汉回苍溪县陵江镇。
2月1日,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第四版)规定,经广元市专家组确认此3例病例为输入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目前,已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市、县疾控中心已经启动流行病学调查,摸排密切接触者,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隔离观察。
截至2月1日24时,广元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5例,现有疑似病例2例。已治愈出院0例,在治(危)重症0例,死亡0例。
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65人,发外省协查38人,正在我市接受医学观察127 人。
(二)紧急扩散!急寻以下车次乘客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根据传染病防治有关规定,现寻与患者张某某和患者罗某某同乘人员并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1.同乘人员看到此紧急扩散信息后,请您第一时间主动与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系,配合当地做好医学观察,若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请及时到就近的定点发热门诊就诊,不允许私自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
2.同乘人员需立即居家封闭隔离观察14天,不要外出,观察期间,请佩戴口罩,与家人共同做好个人防护,以保障您和家人的健康。
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2月2日